点此咨询:153-7620-8993


车祸是一种意外事件,往往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变故。如果在车祸发生前,夫妻关系已经出现破裂,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尚未办理离婚登记,那么一旦其中一方在车祸中不幸身亡,离婚财产分割权归谁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死者的配偶仍然享有继承权。同时,《继承法》规定了继承顺序,将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列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由于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离婚并未生效。因此,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路上,如果其中一方突然在车祸中去世,就会面临无法办理离婚登记的困境。这样一来,原本的配偶就成了丧偶状态的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存在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遗产应由他们来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原配偶和死者的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在车祸死亡后,离婚财产分割权应该由这些继承人共同享有。


在车祸发生后,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根据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将按照双方协议来执行。此时,死者的配偶将不再享有离婚财产分割权。


在车祸死亡后,夫妻关系是否已经解除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权的归属具有重要影响。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且其中一方在车祸中去世,则原配偶仍然享有离婚财产分割权。而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将按照双方协议来执行。


注: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