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再婚后的财产继承问题是许多再婚夫妇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和继承权益,避免婚后矛盾,维护婚姻关系,特订立如下夫妻财产书面协议。
一、婚前财产
根据双方自由恋爱并登记结婚,各自都有孩子,并且均属再婚情况,在尊重双方个人权益的基础上,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其他个人用品;债权、股票、期货、银行存款、国库券、其他有价证券;工资收入、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赠与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债权等。
二、婚后财产
在尊重双方个人权益和避免矛盾的原则下,双方同意:男方名下的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名下的财产归女方所有。婚后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其他个人用品;债权、股票、期货、银行存款、国库券、其他有价证券;工资收入、经营所得、投资所得、继承所得、赠与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债权等。
三、个人债务
双方各自的婚前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由各自承担和偿还,互不干涉。
四、财产继承
双方各自的财产由各自的孩子继承。为了确保子女的权益,双方同意在婚后不将对方子女视为自己的法定继承人。
五、共同生活开支
双方同意共同生活开支由双方共同负担,具体费用按照双方经济状况进行协商,并在每月月初将共同生活费用存入共同账户中。
项目 | 费用 |
---|---|
食品 | 1000元 |
房租/按揭 | 3000元 |
水电费 | 500元 |
交通费 | 1000元 |
其他费用 | 2000元 |
合计 | 7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