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 夫妻双方工资、奖金、津贴;
2. 生产、经营所得;
3. 投资所得;
4. 房产、车辆、存款等实物资产;
5. 知识产权所得。
夫妻一方的下列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3. 一方基于个人爱好、学习进行的工作所得;
4. 一方继承或受赠所得的财产;
5. 一方婚前财产。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同等分配权。
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 对夫妻一方的财产有明显照顾的必要时,法院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
3. 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行为的,可少分或者不分。
4. 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高龄一方等,可酌情多分给相应的一方。
婚前财产如何区分?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区分婚前财产,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1. 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约定。
2. 不能提供婚前财产证据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 可提供婚前财产证据的,但无法区分婚前、婚后成分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前财产证据,如:
1. 银行流水、存折;
2. 不动产权属证书;
3. 车辆购置发票等。
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归谁所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即视为对双方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以下情况除外:
1. 父母出资明显超出正常赠与标准的;
2. 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有债务时如何分割财产?
夫妻离婚时,债务也需要共同承担。
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 一方因个人原因所负债务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 一方因犯罪行为所负债务的,由犯罪一方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