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划分的那些事
各位看官,大家好。今天小编要和大家聊一聊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那些事儿。离婚嘛,本来就是一件让人不开心的事,再扯上房子,那更让人烦心了。不过,咱们今天就先撇开那些伤感情绪,来了解一下离婚时房产分割的那些法律规定,让你在离婚时也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哪些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咱们先来看看哪些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都是夫妻共有房屋。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
这个嘛,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种情况:婚前购买的房子,没有经过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这种情况,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种情况:婚前购买的房子,经过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这种情况,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分。
一方婚后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但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怎么分?
这个比较常见,咱们来搬张小板凳,认真听讲: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价值增值状况 | 处理方式 |
---|---|
价值没有增值 | 一方购房款和还贷部分为个人财产,价值没有增值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增值部分 |
价值增值 | 一方购房款部分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的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比例分配 |
举个栗子:小明婚后用自己婚前积蓄100万买了套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屋价值上涨至200万。离婚时,小明婚前购房款100万作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贷的20万和房屋增值的80万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即每人40万。
公有房屋使用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买卖的,怎么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购得了公有房屋使用权的,离婚时,该公有房屋使用权归夫妻共同所有,需要平分。
一方婚前以福利政策获得公房承租权,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将公房购买为产权的,怎么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不过,必要时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如果有争议的,那就需要法院依法判决了。
互动环节: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对离婚房产分割的那些事儿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不过,法律条文毕竟是死的,在实际生活中,涉及到离婚房产分割的案件,往往会更加复杂。
所以,小编在这里想问问大家:
如果你遇到了离婚房产分割的你会怎么做?
对离婚房产分割,你有什么看法或建议吗?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