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给子女还能要回吗?
对于婚后财产分割,很多人都存在误区,尤其是当涉及到子女时。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给子女还能要回吗?究竟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今天,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
离婚时财产分给子女之后还能要回吗?
答案:不能要回!
离婚时财产分割给子女,属于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自赠与人交付赠与物时成立。
离婚时财产分给子女,就是父母双方赠与子女财产,赠与一旦成立,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案例分析:
张某和李某离婚时,将一套房产赠与了女儿小张。但离婚后,张某反悔,想要将房产要回。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赠与合同自其成立时生效,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张某要求撤销赠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离婚时给子女的房产还能不能要回?
答案:参照上一条内容,不能要回!
离婚时给子女的房产,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除非父母双方在赠与时明确约定有附条件或者保留撤销赠与的权利,否则赠与一旦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但有下列约定的除外:
1.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
2. 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例分析:
王某和刘某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王某所有,刘某获得其他财产折价款。离婚后,刘某反悔,要求分割房产。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某和刘某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刘某要求分割房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还能不能要回?
答案:不能要回!
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夫妻对子女的赠与行为。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案例分析:
李某和陈某离婚时,约定将一套房产赠与女儿小李。但离婚后,李某反悔,想要将房产要回。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赠与合同自其成立时生效,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赠与子女的财产还能不能要回?
答案:要看情况,参照案例说明。
如果夫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赠与子女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么赠与行为有效,另一方不得撤销。但如果夫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赠与子女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赠与行为无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
案例分析:
孙某和张某离婚时,孙某将自己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赠与了女儿小孙。离婚后,张某得知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孙某的赠与行为。法院经审理后,撤销了孙某的赠与行为。法院认为,孙某赠与女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赠与他人,赠与行为无效。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子女利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以保护子女的利益为优先。离婚财产分割给子女一般不能要回,但如果赠与行为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
1. 你认为离婚财产能给到子女手里有什么好处?
2. 除了赠与,父母还能通过其他方式把财产留给子女吗?
3.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已经将财产赠与了子女,这样还能否保证子女的合法权益?